大湖草莓園一日遊
 
本文引用至-李偉文部落格
從「告白」談青少年的幽暗心理與叛逆一文←請按這裡

wilma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蛋糕DIY
 
本文引用至-番紅花的愛人日記
"期末考前的雜思"一文←請按這裡

wilma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剪紙
本文引用至-水瓶面面書寫幸福
珍惜孩子的『不為什麼』 ←請點這裡

wilma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紅毛城
 
↑我國一級古蹟─紅毛城
十七世紀是歐洲六強逐鹿亞洲的時代。以菲律賓群島為基地的西班牙人為了和葡萄牙、英國和荷蘭競爭中國和日本的貿易,於1626年佔領基隆,與分佔台南安平的荷蘭人南北對恃。為了有效經絡台北並加強對中日的貿易往來,西班牙遂在1629年秋天卛艦入駐淡水,並在當時奎柔山的前緣築城鎮守。城名取為「聖多明哥城」,並與稱為「聖薩爾多城」的基隆城,互為陭腳,自此開始殖民台灣。爾後,1636淡水土著不堪西班牙人壓迫,遂群起毀淡水成、殺駐兵、焚教堂,於1642年荷蘭人乘西人有事於呂宋島,而攻佔基隆,並「不戰而下淡水之城」接著於1644年在聖多名尼哥城址附近重建一座更為堅固的城─聖安東尼堡。來到台灣的外國人因長期航行與本身髮色稍淡且偏紅,所以平埔族人大多稱外國人為紅番,其住所就被稱為紅毛城。1662年明朝鄭成功驅逐南部的荷蘭人,淡水的荷蘭人見大勢已去遂而撤走。鄭氏降清後紅毛城則任其荒廢。漸漸失去防衛機能,年久無用而成廢墟。  直到天津條約後,英人租借此作為英國領事館使鄂霍用,並在主堡東側興建領事官邸,紅毛城再度歐規熱絡起來,成為和各國人事交流的地方。二戰爆發後幾經數國佔領使用最終在1980(民69)年正式收歸中華民國所有。近四百年的台灣與世界交流史,就在紅毛城的見證下,如舞台劇幕一場場上演著。(wilma爹編譯)
 

wilma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03.jpg
 
↑今天為了奶奶過幾天需要開刀一事,家人相約前往此寺廟替奶奶祈求老天爺爺的保祐!希望奶奶開刀過程順利、身體早日康復!因為爹說奶奶是家裡的大內總管,她凡事親力親為、能微觀大小事呢!奶奶加油!
 
↑此竹林觀音寺非常有名,位於台北縣林口鄉菁湖村,奉祀十八手觀世音菩薩尊像。於民國二十八年完工建時一年,此三落七門閩南風格建築,屋頂採四垂頂式,採用台灣檜木,主殿大樑跨距五十台尺,石材購自大陸之青斗石堅牢細緻,屋頂採用五彩高級琉璃瓦。信眾多、香火旺。

wilma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07.jpg
 
↑ 昆蟲館
 我和爹娘最常遊走的玩樂處便是「台北市立動物園」,正因為它好大好大可以讓我盡情地跑跑跑!幾乎所有的
 區域都遊遍了,獨漏「昆蟲館」一直未造訪過。今天爹娘突發其想要來個初次造訪,搞得我有點興奮莫名耶!

wilma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外
 
天氣好熱喔!  ... ...
冷氣吹整天,還是覺得暑氣難消,在家浴缸泡泡澡還是熱熱熱呦。

wilma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信誼親子館
  
《先知》 by 紀伯倫
你們的孩子 並不是你們的孩子

wilma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本文引用至-汪培珽部落格-關廁所一文
這是很多父母會拿來處罰小孩的手段之一。尤其是對付小小孩。
 
我猜,現在應該沒有青少年年紀的孩子,會被父母捉去關廁所的吧。如果有,這樣的父母,真是徹底沒藥救了。(對,不要懷疑,我說的就是父母。)

wilma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最愛穿娘的鞋!
 
今年是虎年,祝福所有好大人、好小孩們
身體健康、平平安安、順順利利!
去年年底,爹娘經歷了一小段不順遂的不好事情,

wilma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

本文引用至-媽媽是最初的老師-一塊錢的聯想
我想,我們為每一件事所做下的決定才總結成心中真正的價值觀;價值觀一定不是一種能只停留在「說」之上的行為,而是決定要「做」的那一刻,心裡的選擇。

今天一早去買菜的時候,我借道窄巷往更集中的大街去。看到一個坐在路旁的小販有漂亮的蒜瓣賣。我停了下來,想等剛買完東西的婦人結完帳後再開口。在找錢之際,我聽到賣東西的小販說:「妳還有一塊錢沒有給我。」買的人很不樂意地回答說:「一塊錢妳也跟我要!」那小販帶點微慍與委屈地說:「我本來賺的就是這樣的一塊錢、兩塊錢啊!」話還沒說完,錢與人都已走遠。

丟在地上的一塊錢或許現在連小孩都不撿了,但它卻引我很深的感嘆。為什麼人能這樣理直氣壯的覺得一塊錢是小事呢?在她買那十六塊錢的紅蔥頭中,一塊錢代表的十六分一的價值,而不是掉在地上也沒有人要撿的意義。自我中心的價值判斷,常常在生活中以不同的方式困擾著他人,而決定的人卻不自覺。

也許是因為我在服務業太久了,常常對這樣的事有很深的感慨;深到有時候難免多愁善感。

我很高興自己在人生很重要的階段,因為工作而證實了我們口中說得那麼熟的兩個字「立場」的確是「站著的地方」。人不是植物,足跟是活動的,所以,就任何人的一生來說,總有一天,我們會轉到自己對面的位置上。
也許所謂的「了解」與「體諒」其實是不該被誇張成特別的美德,它只是我們應有的視角。

wilma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幾米星空特展+豐力富-001.jpg

↑我真的不是故意要一直來這兒的~
   由於emily阿姨一直找不到人可以陪她來看幾米的展覽,所以我和爹娘當然是義不容辭
   的陪阿姨來看啦!

wilma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